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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圈经常听说代理商将机器打包出售。在这种情况下,该家庭可能会从第二个手机代理处购买该机器,或者可能找不到该机器,并且将扣除闲置资金。
最近,网上有一个案件在判决书上。该家庭与法院对质,最终裁定,如果下一个家庭返回POS机,如果不返回,将获得75元现金赔偿。
细节如下(内容很长,次要编辑已被适当删除)
原告称:
2021 10月25日,被告添加微信进行客户服务。要求做好“银XTONG营销政策”业务。银盛政策规定,机器定金为18.8元。如果终端设备自入库之日起180天后未激活,银盛公司将为每台机器扣除240元。
2021 11月后,原告公司从“银源通”营销业务平台向被告调拨100台机器,被告法人将所有机器从原告公司拿走。
2022年1月21日,在二手POS机市场发现了一整盒未开封的传统POS机。售价是75元。经调查,我公司于2021 11月将另外15台机器中的4箱,共计95台机器发送给被告。这些机器已被银盛公司暂时封存。
根据银盛发布的“银盛银元通营销政策”,自机器在被告公司入库之日起180天内无法启动,银盛公司将为每台机器扣除240元。
现我公司要求被告公司归还我公司所有机器,并请求人民法院为我公司伸张正义。请求法院依法裁定:1。请求法院责令被告向原告返还95台POS机(每台价值258.8元,合计24586元);2、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和其他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判决如下:
一、被告应当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将95台POS机退还原告(如被告未在本判决履行期满前退还涉案95台POS机,被告应当折价赔偿原告712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主张。逾期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计算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