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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机工单团队39人被抓,最高被判10年,收399押金,一年赚238万,pos机终端服务费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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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5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2日11:58:28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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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POS机骗取399元激活费,一年敛财238万。类似这样的案件在近年来屡见不鲜了。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刑事案件,揭露了POS机销售背后隐藏的欺诈行为。


案情回顾


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被告吴与一家支付公司合作,代理POS机推广业务。随后,被告人吴利用代理业务招募销售人员,以办理信用卡、骗取激活费为幌子,共同开展POS机推广等违法活动。

在此期间,被告人吴通过自己或其下属代理人招募了包括被告人曾、胡在内的数十名销售人员,逃往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漳州市、福建省厦门市等地犯罪。

通过与某支付公司的业务合作,被告人吴首先从该公司购买POS机,并广泛招募销售人员以代理商的形式加入,形成了分级代理组织结构。然后,POS机被编号并以更高的价格出售,邮寄给相应的销售人员,并对外销售。

此外,被告人吴通过其他机构非法获取和购买用于申请信用卡的客户信息,指示张和闫(另行处理)根据地区划分,以每件30-35元的价格将客户信息出售给曾、胡等下属销售人员。销售人员使用客户信息与受害者联系和会面。


会后,每位销售人员假冒银行工作人员以获得受害者的信任,并使用上述方法欺骗受害者处理一台或多台POS机。然后,他们使用经过处理的POS机骗取受害者每台机器399元的激活费。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涉案金额达到238万元。


2024年2月、3月和11月,检察机关分别起诉了上述39名被告,涉及3起案件。

法院判决



目前,同安法院已审结本系列案件2件。考虑到各被告人的诈骗数额、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返还违法所得的情节,包括吴、曾、胡在内的25名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处10年以上4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14人正在接受进一步审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作为共同犯罪处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所犯罪行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