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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发布,央行在其官方网站上更新了一批许可证已到期的支付公司的新“支付许可证”信息。
由于《实施细则》中支付许可证业务类型发生了重大变化,新支付许可证的样式也与以前不同。
根据持牌支付公司瑞银信贷官方网站上“支付许可证”图片的更新版本,具体变化如下:
一、业务类型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按照《非银行付款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支付许可证的业务类型进行了重新分类。
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互联网支付或同时进行互联网支付和手机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和数字电视支付)应调整为储值账户操作的第一类;
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以及预付卡受理调整为储值账户二类操作,在业务地理范围方面保持不变;
银行卡收单已调整为支付交易处理类别一,业务地域范围不变;
如果只进行手机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和数字电视支付,不进行互联网支付,则将调整为支付交易处理类别II。
瑞银信最初的业务类型是银行卡收单(不包括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手机支付。变更后,成为支付交易处理一类(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除外)和支付交易处理二类。
二、支付牌照有效期
业内人士知道,旧版的“支付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要续期。成功续期后,有效期将延长5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7月26日在回答记者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提问时发表的声明,在《条例》实施前设立的支付机构,如果打算继续从事部分或全部已获批准的支付业务,应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长期有效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也就是说,支付许可证有效期的限制已经解除,并长期有效。
当然,这里的“长期有效”一词是指支付机构获得的无固定期限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前提是它符合《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并且可以长期有效。但这并不意味着支付机构可以永久持有许可证。他们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监督,确保合规运营。
此外,《实施细则》将过渡期放宽至12个月,以确保一些支付许可证有效期较短的支付机构有足够的准备时间。过渡期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支付机构的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其发放长期有效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这也是为什么上图中瑞银信的支付卡有效期至2024年7月9日(过渡期至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