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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防范信用卡借贷风险的通知》,指出信用卡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小额信贷支付工具,受到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青睐,但同时,一些持卡人在管理和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也有一些不当或错误的想法。最近,银监会在对信用卡的专项检查中发现,一些持卡人租用和出借信用卡,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仅供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或出借”的规定,很可能对持卡人的资金和资信调查造成损害。为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局于2022年发布了第六次风险提示,提醒大多数信用卡持有者不要将信用卡出租、出借或交给他人保管,以免给自己和家人造成损失。持卡人租借信用卡可能导致信用卡过度消费和资金过度透支。由于无力偿还而逾期的信用卡不仅会产生巨额利息、复利和违约金,还会损害持卡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影响持卡人申请贷款,甚至引发司法诉讼。此外,持卡人的个人信息也会被泄露。如果持卡人借出个人信用卡,如果借款人不当使用信用卡金额,并将信用卡金额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财富管理或典当、抵押、生产经营和其他非消费领域,将带来持卡人违反信用卡使用的风险,这很容易导致发卡行减少、限制、停止使用信用卡,甚至需要承担罚款、罚息等违约责任。持卡人租用或出借信用卡可能被实际用户或犯罪团伙用于非法套现、洗钱、转移欺诈资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出租人和贷款人也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知或者主观、全面认定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仍非法持有或者出租信用卡,并向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明确规定:“购买、出售、出租单位支付账户的,以及非法开立、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的”是明知情况的主观犯罪。《刑法》的有关规定明确规定了信用卡的持有、使用和管理。不当使用或非法持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消费者应结合自身消费习惯、还款能力等日常实际需求申请信用卡,避免盲目申请和过度申请。信用卡相关业务应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或官方APP、网上银行等正式渠道办理。长期睡眠卡或无用卡应及时注销,以免因管理疏忽造成损失或年费、利息、违约金等。同时,要注意信用卡持有者的安全。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信用卡的个人财务信息,如卡号、密码和验证要素,小心不要被他人欺骗或非法使用。如果个人信息泄露或非法侵权,请联系发卡行或尽快向公安机关报告。持卡人在使用信用卡时,应根据个人和家庭的财务状况,科学合理地消费。我们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防止“超支”和过度消费,更重要的是要防止大额债务陷入“贷款还贷”和“持卡支卡”的局面。同时,在日常使用中,我们应充分了解信用卡账单生成日期、计息、免息还款期、分期付款等相关规定,避免逾期还款的不良后果。